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十条

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海洋、林业、海事等部门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全市统一的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确定海岸带保护范围、分类保护体系和管控要求。
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是海岸带保护的基本依据,各种保护、利用与管理活动都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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