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三章 精心建设与精细管理
第六十条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三章 精心建设与精细管理 第六十条 机场、车站、城市交通站点,大型国际活动承办、接待场所,国际体育赛事和国际展览活动场所,文化、旅游、体育等重要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以及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置外文标识。
其他公共场所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外文标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文标识译写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确定。有国际通用标识的,优先使用国际通用标识。
其他公共场所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外文标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文标识译写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确定。有国际通用标识的,优先使用国际通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