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二章 精当规划与精美设计 第十一条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第二章 精当规划与精美设计 第十一条 绿道规划应当突出本市地貌特色,构建山海互联互通网络体系,并与公共交通网络相衔接。绿道应当合理配套建设服务驿站,并保持开放状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