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经营 第二十一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经营 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