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十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