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