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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