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对燃香、燃烛等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不得在殿堂内设置开放式燃香、燃烛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