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波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