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