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四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