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 第四条 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 第四条 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