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条例
第六章 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

宗教事务条例 第六章 宗教活动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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