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才发展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为促进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促进人才发展应当遵循党管人才、服务大局、市场导向、分类施策、创新驱动、扩大开放的原则,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智慧共享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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