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三章 技术改造实施
第十七条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三章 技术改造实施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发挥技术改造主体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确定本企业的技术改造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规模以上企业应当制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
规模以上企业应当制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