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三章 技术改造实施

第十八条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三章 技术改造实施 第十八条 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应当坚持创新和改造相结合,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开发利用,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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