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台儿庄古城,是指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河以东、东城墙以西、北圩沟以南、古运河以北和康宁路以东、古运河以南、运河北大堤以北共三平方公里的区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