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