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四章 测绘资质与测绘市场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四章 测绘资质与测绘市场 第二十一条 测绘人员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时,应当持有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绘作业证件。
测绘作业证件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由测绘单位统一申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