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