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上述处罚,不免除产品质量责任方对用户承担的产品包修、包换、包退、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6-04-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