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