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七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列席会议人员的发言,适用本章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