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二十条 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不得涂改、转让、出租、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