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