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二十条 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的单位和执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接受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