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二章 基础建设

第八条

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二章 基础建设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以及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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