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
(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健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机制;
(七)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平安建设任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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