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海域,是指毗邻本省陆地的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痕迹线向海一侧的内水及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
前款规定范围内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以及对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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