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十八条

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营造开放包容、良性竞争的市场氛围,支持各地餐饮经营者在本行政区域投资发展,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餐饮需求。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等开展菜品展销、厨艺展示、饮食文化交流等活动,促进粤菜文化与省外、境外饮食文化交往交流交融。
鼓励“粤菜师傅”参加粤菜文化宣传、技能竞赛与交流、菜品展销等活动,加强与其他菜系从业人员的交流合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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