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第八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第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预测,定期公布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定期发布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市场供求等信息,引导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运力结构,促进运输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