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革命遗址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烈士纪念设施的革命遗址,法律法规对其保护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