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第二十六条

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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