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第二十五条 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本市对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财政资金资助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其原始记录证明项目承担团队、企业和个人已履行应尽义务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结题;该项目承担团队、企业和个人再次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受影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