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