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第一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旅游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重庆市旅游条例》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