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扒鸡保护与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德州市扒鸡保护与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扒鸡的传统制作技艺和文化传承、知识产权保护、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扒鸡是指始创并根植于德州,经过三百多年的传承和发展,以鸡为原料,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辅料,通过洗理造型、蜂蜜(糖浆)涂喷、油炸上色和煮、煨、焖等传统技艺制作,具有独特地方风味和品质的整鸡熟肉制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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