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条例
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戒毒条例 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六条 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社区戒毒的决定,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进行社区戒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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