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

第二条

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经济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检查。
前款行政机关包括经贸、财政、审计、价格、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外汇管理、统计等部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7-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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