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政府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