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
第二章 政府投资决策

第十条

政府投资条例 第二章 政府投资决策 第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
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规划、产业政策等,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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