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第三条 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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