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章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操控员管理 第七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章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操控员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和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