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
第六十三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十一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十二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是指军队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内负责有关责任区空中交通管...
← 查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