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

第三十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 第三十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召开专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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