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
第五十四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四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十二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二条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十三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三条 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地方性法规...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十五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布地方性法规的常务委员会公告应当载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通过日期、批准机关、批准日期、施行日期。 地...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十六条
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
← 查看《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