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海岸带功能区划、自然资源调查与管理。
海洋发展部门负责拟定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及海洋产业发展布局、海域、海岛及渔业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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