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鼓励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估等活动。
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专业服务,出具的评估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全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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