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二条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和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
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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