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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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第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二条 非法经营食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经营食...
第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三条 非法经营食盐行为未经处理的,其非法经营的数量累计计算;行为人非法经营行为是...
第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四条 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同时构成非法经...
第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分类 第五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